中共恶吏录 | 朱文波:司法迫害维权人士与信仰群体的冷血执行者

中共恶吏录 | 朱文波:司法迫害维权人士与信仰群体的冷血执行者

中共恶吏档案信息

• 姓名: 朱文波

• 性别: 男

• 出生日期: 1964年12月6日

• 身份证号: 310101196412064011

• 联系方式: +86 13701987707

• 籍贯: 江苏邗江

• 所在地: 上海长宁区

• 职务: 检察长

• 工作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68弄33号1701室

•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宾南路19弄10号2301室

罪行描述

滥权行为

朱文波作为上海长宁区检察院检察长,滥用职权,多次直接推动对维权人士、记者及法轮功学员的司法迫害。他对以下案件负有直接责任:

1、维权记者张展:因揭露武汉疫情真相被判刑4年,在狱中遭受非人待遇,健康状况严重恶化。

2、维权人士季孝龙:因批评中共独裁政府被重判,遭受酷刑迫害。

3、法轮功学员:

• 何冰刚:被非法判刑6年,遭受残酷迫害,身体严重受损。

• 张轶博:被判刑5年,同样因酷刑迫害导致终身残疾。

朱文波的行为不仅剥夺了被告的基本权利,还践踏了司法公正原则,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

受害者情况

• 张展:因报道疫情真相被定为“寻衅滋事”,实际为中共压制新闻自由的典型案例。

• 法轮功学员何冰刚、张轶博:因坚持信仰遭酷刑,健康状况终身受损,仍被判以重刑。

• 季孝龙:为揭露政府真相发声,被迫失去自由,精神和身体均遭到摧残。

社会影响

朱文波的行为进一步助长了中共体制内对异见人士的打压。他的恶行不仅迫害了个体,也为中共体制制造了恐惧氛围,让更多维权者、记者和信仰群体噤声。这些案件充分暴露了中共如何利用司法系统实施政治迫害,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体制分析

朱文波的行为反映了中共司法体系的系统性问题。在中共控制下,司法早已沦为镇压异见、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他的案件进一步显示,中共通过司法手段制造恐惧与压迫,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形成对社会正义的全面性打击。

附加信息

• 被收录信息:

朱文波因其滥用职权迫害维权人士与信仰群体的行为,被《中共恶吏录》永久收录,成为司法腐败与压制异见的典型代表。

• 国际关注:

此案件引发了国际人权组织的高度关注,全球多方呼吁对朱文波及相关司法腐败行为进行追责,并对其施加经济与法律制裁。

• 行动呼吁:

国际社会应加强对中共司法迫害的关注,推动对受害者的救助,并联合行动制裁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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