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恶吏录 | 杨春光:司法掠夺民营资产的冷血执行者

中共恶吏档案信息

中共恶吏录 | 杨春光:司法掠夺民营资产的冷血执行者

• 姓名: 杨春光

• 性别: 男

• 出生日期: 1962年12月24日

• 身份证号: 130104196212241517

• 联系方式: +86 13984857337 / 15230216088

• 籍贯: 河北易县

• 所在地: 河北省保定

• 职务: 政法委书记

• 工作单位: 中共河北省保定市委政法委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00号18栋104号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红军大街62号8栋1单元401号

罪行描述

滥权行为

杨春光作为河北省保定市委政法委书记,是迫害农民企业家孙大午、掠夺其民营资产的主要执行者和责任人。在其指挥下,司法部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借口对孙大午进行构陷,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强制拍卖其价值51亿元的大午集团资产。然而,这一司法拍卖以6.8亿元的极低价格将资产转让给具有官方背景的河北保定芮溪科技有限公司。据悉,该公司幕后为长城汽车董事长家族,此次操作直接为相关权贵牟利至少44亿元。

受害者情况

孙大午是河北著名农民企业家,大午农牧集团创始人。他于1985年靠50头猪和1000只鸡起家,将集团发展为涵盖农业、畜牧业、教育和医疗的民营企业。然而,因其公开批评中共政策并积极维护员工权益,孙大午成为中共的打压对象。他在案件审理中被剥夺公平辩护权,其一手创建的企业在杨春光主导下被强制拍卖,家族经济遭到毁灭性打击。

社会影响

此案件标志着中共对民营企业系统性打压的进一步升级。杨春光等人通过司法系统合法化掠夺民营经济资产的操作,不仅摧毁了一个民营经济典范,也对广大企业家释放了恐惧信号,导致民营经济环境进一步恶化,严重削弱了市场活力和公众对法治的信任。

体制分析

杨春光的行为揭示了中共体制下司法掠夺的黑幕。在中共政权控制下,司法系统早已沦为权贵谋取私利的工具。孙大午案从最初的司法构陷到后续的拍卖操作,无不反映出中共体制内深度的腐败与对民营经济的敌视。杨春光作为直接执行者,是体制问题的缩影,其行为暴露了中共为维护权贵利益而牺牲法治与公平的本质。

附加信息

• 被收录信息:

杨春光因其司法掠夺行为及对孙大午案的直接责任,被《中共恶吏录》永久收录,成为司法腐败与民营经济打压的代表性人物。

• 国际关注:

此案件引发国际媒体与经济观察人士的高度关注,被视为中共打压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暴露了中国商业环境的恶化。

• 行动呼吁:

国际社会应加强对中共司法系统掠夺民营资产的监督,呼吁保护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并对相关责任人施加法律与经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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