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高春红实名举报警察敲诈勒索600万元:无犯罪事实却遭刑拘虐待

山东济宁女子高春红实名举报公安敲诈勒索600万元,控诉遭刑事拘留与虐待,揭露警方职位买卖及司法腐败黑幕,呼吁公正调查。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公民高春红公开实名举报当地公安机关以刑事处罚相威胁,对其及其家人敲诈勒索600万元,并曝光警界职位买卖的黑幕。她指控,在毫无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警方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逼迫她交出巨款,并在拘押期间对她进行非人道虐待。

山东女子高春红实名举报警察敲诈勒索600万元:无犯罪事实却遭刑拘虐待

据高春红透露,济宁市嘉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张克霞与济宁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派出所所长张峰相互勾结,为掩盖张克霞花费120万元买官的违法行为,以“高长河仓库被盗案”为借口,编造虚假案卷和证据,对高春红的丈夫、小叔等四名家人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刑拘高春红本人长达37天,以此逼迫其支付巨额款项。高春红明确指出,她与“高长河仓库被盗案”毫无关联,既未接触涉案财物,也未到过案发地点。

高春红控诉,在拘押期间,警方不仅对她进行言语威胁,还施加种种非人待遇,包括禁止饮水、洗漱、使用餐具、正常作息,甚至强迫订购生活用品后当众羞辱。她回忆道,办案警员明目张胆地要求她以金钱换取自由,并暗示“一个孩子200万,三个孩子600万”。

在高春红夫妇同时被刑拘期间,多达八名警察24小时驻守其家门,对其儿女进行威胁恐吓。即便取保候审后,警方仍以逮捕丈夫为威胁,继续逼迫高春红交出款项。她表示,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她及家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转交相关部门后,高春红向济宁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然而,嘉祥县纪委监委和经开区相关单位均以“需请示领导”“内部协调困难”等为由推诿处理,对举报事实未作有效回应。高春红的法律监督申请亦遭检察机关沉默应对。

高春红表示:“我愿为举报内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希望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还我们一家人清白。即使面对威胁,我也不会屈服。”她强调,公安机关以捏造事实为由对其一家人实施刑事打压的行为,不仅严重违法,更凸显了地方司法系统的腐败与不公。

高春红的举报不仅揭露了基层公安机关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和职位买卖的黑暗,更是对司法系统公信力的沉重打击。社会各界应高度关注此案,敦促有关部门彻查真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为高春红及其家人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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