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一桩走私大案中,联系码头的王学岚被判刑11年,而真正主犯王诗增等涉案者却通过权钱交易逃脱制裁,引发司法腐败质疑。
福建宁德,一起涉案人员众多的走私案,却因权钱交易变成了一个“三无案件”:无货主、无货款、无货物。唯一被判刑的,是负责联系码头的王学岚,他被以主犯身份判处11年有期徒刑,罚款150万元,而真正的主犯及其他从犯却早已金钱开道、逍遥法外。这一离奇现象暴露了权力滥用和司法系统的深层腐败问题。
案件回顾:走私团伙如何布局
2012年,商人王学岚因熟悉平潭码头,被香港永隆实业公司董事长王诗增招募,协助走私冻品进境。四次走私活动中,王学岚负责联系码头,而王诗增则安排接货、资金流转等核心环节。2012年5月,走私团伙第四次行动时被海关查获。
案件中的关键人物王诗增,作为走私货物的实际所有者,理应被视为主犯。然而在随后漫长的司法程序中,案件疑点重重。
金钱铺路,司法保护网显现
案发后,王诗增迅速通过行贿活动展开“自救”。他向宁德海关缉私分局局长刘某俊行贿5万元,并承诺事成后再送50万元。此外,他赠送高官金佛和现金,通过关系网疏通福州海关、北京海关总署等多方势力。
行贿成果迅速显现。起诉意见书中,王诗增的名字从主犯名单中消失,案件最终变为王学岚一人负责、其他人员逍遥法外的荒诞局面。甚至参与接货、运输的亲属谢敏、杨代钦,仅以“取保候审”草草了事。
司法腐败的代价:真正主犯逍遥
历经四年庭审,这起走私案最终仅判了一个人——王学岚。他在监狱中寄出数百封手写申诉信,试图揭露案件背后掩盖的腐败真相,但仅获减刑三个月。真正的主犯王诗增及其手下,却未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更令人震惊的是,卷宗资料中清楚记载的行贿细节、相关部门领导的受贿记录,至今未被深入调查。宁德海关、检察院乃至更高级别的公权力部门,是否集体卷入此案,值得深究。
不怕社会有坏人,就怕权力保护坏人
王学岚出狱后,向各级政府部门投诉举报,试图推动案件重审。他要求依法查清王诗增等人的犯罪事实,但至今未果。
这起案件再次暴露出中国司法体系的深层问题:执法部门如何在权钱交易中失守?如果司法成为保护坏人的工具,社会又将走向何方?
案件的真相,无法用判决书掩盖。让司法腐败暴露在阳光下,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权力掩护坏人,不只是对法律的侮辱,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