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基层治理体系中,滥用职权与公权力对举报人的恶意打压已非个例。江苏泗洪县的一系列事件将这一问题暴露无遗:一名村干部因揭发村霸贪腐而遭地方官员和公安机关非法拘禁,甚至被囚铁笼长达110天。这不仅是对举报人个人尊严的践踏,更是对法治的无情践踏。
控告举报
控告人
王国军,男,1968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原刘西嘴村党支部副书记,现居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半城镇刘西嘴村四组。
被控告人
1、杨云峰,江苏省泗洪县县委书记
2、蔡士君,泗洪县公安局原局长
3、俆伟,泗洪县信访局局长
4、杨庆伟,半城镇党委书记
5、葛亮,半城镇派出所所长
控告事项
1、被控告人滥用职权,打压举报人,非法剥夺控告人合法权益。
2、勾结村霸刘长斌,掩盖腐败行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3、违法实施非法拘禁、恶意抹黑举报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事实与经过
1、举报村霸贪腐,招致疯狂打压
2016年,我以满票当选刘西嘴村党支部副书记,因履职尽责、为民发声而深受村民信任。但村支书刘长斌滥用职权,侵占村集体资源,将价值上百万的养老院建设项目非法承包给无资质的亲信王伏闯。我拒绝其7000元贿赂,并公开揭发其违法行为。随后,我多次向镇党委和泗洪县相关部门递交举报材料,揭发刘长斌的贪腐行径,但不仅举报无果,反而招致地方官员联合村霸对我的疯狂打压。
2、游街示众、非法拘禁,权力滥用令人发指
2018年7月,泗洪县公安局半城镇派出所所长赵金波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为由,将我非法拘留,并强迫我戴着手铐脚镣游街示众。他们通过广播污蔑我为“敲诈勒索犯”,在全乡村范围内恶意抹黑我的名誉。这一行为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
拘留7天后,我被取保候审,并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一年。然而,这种非法打压并未停止。多次向江苏省纪委、宿迁市纪委递交的举报材料均石沉大海,刘长斌的违法行为继续受到地方权力的保护。
3、110天铁笼囚禁,举报材料被抢夺
2023年9月,我与村民孙跃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途中在河北任丘市火车站被泗洪县公安局联合地方警方拦截,并强行押回泗洪县。在此过程中,我的身份证、手机及所有举报材料被强行抢夺。
随后,我被泗洪县公安局以“监视居住”为名非法关押110天。他们将我囚禁在家中鱼塘旁的一座铁笼内,铁笼没有屋顶,烈日和寒冬让我身体备受摧残。同时,我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连休息时都无法解下。零下5度的冬天,我被迫忍受寒冷,脚踝多次被磨破,完全丧失基本人权。
4、家人遭威胁,权力机器伸向无辜者
在我被非法囚禁期间,我的儿子王建南冒险用无人机拍摄了铁笼视频,并上传到网络。视频曝光后,半城镇派出所所长葛亮威胁我的儿子,要求立即删除视频,尤其是我戴着手铐脚镣的照片。他甚至威胁以“无证驾驶”为由拘留我的儿子。
此外,葛亮还在我房间内安装了三个摄像头,24小时对我进行监控,其中一个摄像头直接连接到他的手机。我被明确告知:“不许接受记者采访,否则后果自负。”
被控告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1、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
被控告人利用职权,捏造罪名对我进行非法拘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剥夺我的基本人身自由。
2、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纵容村霸违法行为
被控告人联合村霸刘长斌,对举报材料不予处理,甚至采取手段压制真相。他们用公权力为村霸撑腰,使其长期侵占集体资源,肆意妄为。
3、非法拘禁,践踏基本人权
被控告人以“监视居住”为名,将我囚禁在铁笼中长达110天,并强迫我戴手铐脚镣,完全违反法律规定。
4、恐吓举报人家属,破坏法治秩序
被控告人威胁我儿子删除曝光视频,并通过24小时监控剥夺我及家人的隐私权,行为极其恶劣。
请求事项
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
2、对泗洪县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权力运行进行全面调查,彻底清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保障举报人及家属的安全,恢复我的名誉,依法追偿我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控告人声明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和基层干部,我无意挑战法律的权威,但泗洪县的滥权行为已经触及法治底线,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希望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依法纠正违法行为,为我和其他受害者讨回公道。
控告人:王国军
日期:2024年12月18日
编辑点评:王国军的控告揭示了基层权力滥用和黑恶势力勾结的深层问题。在这一案件中,公权力被滥用为报复工具,举报人不仅失去自由,甚至连最基本的人权都遭践踏。这种行为不仅违背法律,更摧毁了公众对法治的信任。我们呼吁有关部门立即介入,彻查相关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全社会关注类似事件,以共同捍卫正义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