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一场“高明操作”,让公众眼中的“中国方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临巨大质疑。阜新银行原高管刘泉,因配合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并获量刑建议12年,最终却被法院大幅加刑至19年,引发舆论哗然。
认罪认罚为何无从宽?
2024年6月20日,刘泉案一审判决落槌。彰武县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对其数罪并罚,判处19年有期徒刑。然而,这一判决结果与检察机关此前提出的12年量刑建议相差悬殊。刘泉及其辩护律师一度认为,依照司法惯例,法院应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然而,法院的大幅加刑显然令他们措手不及。
更令人费解的是,在判决前一天,彰武县法院以“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为由,要求检方重新调整量刑建议,并限时一天完成。这一“程序正义”之举却变成一道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法院在未得到检方回复的情况下,直接对刘泉加刑58%,令公众质疑其合法性与正当性。
检方沉默,抗诉缺席
刘泉辩护律师指控彰武县法院涉嫌程序违法,称其剥夺了检方的量刑建议权。然而,彰武县检察院并未对此提起抗诉,而是选择沉默,纵容法院的“高明操作”继续生效。
12月16日,辽宁省阜新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开庭。与一审不同的是,二审中,刘泉的辩护律师对一审认定的多项罪名展开激烈辩驳,认为案件的罪名认定存在重大瑕疵。一场本应快速结束的经济案件,正在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司法“马拉松”。
“中国方案”被颠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在于缓解司法资源紧张,提升司法效率,同时让被告人感受到公正与透明。然而,刘泉案的处理方式却让这一制度的初衷大打折扣。不仅引发被告方对法院判决的深切不满,也让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疑问。
2020年,中国法院网曾刊登检察日报文章,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实现公正高效司法的“中国方案”。但在彰武县法院的实际操作下,这一“中国方案”正在被瓦解。法院与检方的“合作”变成一场权力游戏,公平与正义被程序漏洞吞噬。
公平正义何时实现?
刘泉案的二审已经开庭,但案件的最终走向尚未明朗。无论案件是否会继续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乃至最高法,都已注定消耗更多司法资源。然而,这样的“马拉松式”审理,究竟能否让公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答案早已不言自明。
司法本应是正义的最后防线。刘泉案中的种种反常现象,不仅是对被告人权利的漠视,更是对整个司法系统公信力的冲击。彰武县法院的判决,究竟是孤立案例,还是普遍现象?这是每一位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公民都应追问的问题。
(编辑声明:本报道将持续关注刘泉案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