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章博士,中国海外民运第一人,因倡导自由与民主理念,于2002年被中共绑架,至今单独囚禁22年。他的领导成就、思想洞见和为人权奋斗的牺牲,不仅是中国民运史的重要篇章,也激励了全球对抗独裁的决心。12月15日至21日,多国同步发起声援活动,呼吁释放王炳章,捍卫自由和人权。
[勿忘王炳章系列#15】
領導「中國民聯」 王炳章成就昭然
王炳章從1982年底「棄醫從運」,次年創立「中國民聯」,並擔任第一屆和第二屆的民聯主席,至1987年年底,共五年。那一段時間,正是中國政治處在一個較開明的時期。而那五年,也是中國海外民運的其中一個黃金發展時期。不得不說,正是有王炳章具開創性的領導,才能做出那麼多令人矚目的成績。
除了之前介紹過的王炳章和中國民聯、《中國之春》一起為投奔自由的中國留學生維權,狀告《人民日報》之外,還有許多成就,將永銘史冊。這裏略舉幾例如下:
一,配合國內民運,及時報道國內民運發展。《中國之春》還特別向外界介紹了著名的魏京生案、王希哲案、徐文立案以及王申酉等案。在1986年底中國發生學潮之後,結果鄧小平當局把支持民主的王若望、方勵之和劉賓雁開除出黨,中國民聯和《中國之春》發起了聲勢浩大的留學生簽名抗議運動,1987年1月19日,全美51所院校的簽名人數已達千人之多,其中482人願意公開姓名。後來又進行了第二次簽名活動,有682個留學生簽名,願公開姓名的219人。兩批近二千人的簽名,佔當時中國留美學生總數的百分之十以上,給中共以極大的震動。
二,推動中國民聯成員返國參與推動民主運動。中國民聯成立之後,在中國國內很快就打開了局面,並在國內設立了許多秘密聯絡點。同時,在美國加入中國民聯的成員也積極返國參與和推動民運。楊巍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1983年年自費公派赴美留學,在亞利桑那大學獲得分子生物學碩士學位,1986年5月回國,隨即捲入學潮,參加和支持了「一二·一九」上海學生大示威活動,1987年1月11日在上海被秘密逮捕。楊巍被捕後,中國民聯採取了一系列方法展開營救。甚至在楊巍被判刑後,營救行動也未中止。如1988年6月,國際特赦組織命名為「楊巍月」。
三,多種形式推展民運。留學生郭城馬拉松長跑就是典型的例子。郭城於1987年3月5日開始,由美國東部紐約起,繞美國南部,沿途經過華盛頓、亞特蘭大、達拉斯、休士頓、洛杉磯,終點為西部的舊金山,行程三千里,跨越了美國44個州,27個大城市,接觸了兩千餘人,到達時間是1987年9月12日,共6個月加8天。王炳章撰文讚揚說:「郭城的壯舉,代表了一種精神——我們中華民族所需要的民族魂。」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24年12月15日
【毋忘王炳章系列#16】
王炳章致開幕詞 以「旁觀者」提問令代表耳目一新
作為海外民運的領頭人,王炳章不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領導,他的領導風格也與眾不同。從下面的例子就可見一斑。
1985年12月27日,中國民聯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召開第二次代表大會,來自世界各地的38名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由第一屆中國民聯主席王炳章致開幕詞,但是他的開幕詞與任何傳統式致詞都不一樣,他沒有寒喧,也沒有講這次大會的「什麼歷史意義」等。
他對代表們說:「大家都是推動民運的,現在假定我是一個旁觀者,我向諸位提出一些挑戰性的問題,如果大會能予圓滿解答,說服我這個旁觀者,我們的大會就成功了。」接著,王炳章向代表提出了十二個問題,請求代表們回答。
可以說,王炳章這種別開生面主持會議的方法,令代表們耳目一新,而那些問題的提出,對於代表們進一步認識形勢和體會民主運作的內容也具有強烈的啓示性。
事實上,這次大會王炳章還邀請了一個與眾不同的貴賓。她就是在中國具有相當知名度的陳香梅,當時是美國總統出口委員會前副主席、美國總統學者委員會委員。陳香梅在致詞中,也呼應王炳章向與會代表提出了問題。她說:「今天各位聚集在美國的首都華盛頓開會,討論中國的法治、自由、人權和民主的問題,可以說是各位的幸運,也可以說是各位的不幸。如果我們自己的國家已經實現了這些理想,那麼我們還會跑到人家的首都來討論這些問題嗎?」
也許就是因為王炳章的工作方式與眾不同,不是人人都能認同或接受,以致埋下了與中國民聯同仁相處的裂縫,並導致他後來不得不忍痛離開了中國民聯。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勿忘王炳章系列#17】
薄熙來當年「蛋糕論」 其實是抄王炳章作業
2012年中共十八大前,中國政壇正當紅的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和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曾經爆發過一場「蛋糕之爭」。先是薄熙來提出「一邊分好蛋糕,一邊做大蛋糕」,汪洋則回應說「分蛋糕不是重點工作,做蛋糕是重點」。這場爭論之所以引人注目,因為關係到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之爭。不過後來大家都知道了,薄熙來隨後鋃鐺入獄,汪洋雖在十八大入了常,但政治影響不升反降,很快就被習近平打入冷宮。薄熙來汪洋的「蛋糕之爭」自然也就沒有結論,但在客觀上卻影響了後來習近平「別人做蛋糕,我來大撒幣」政策。
不過這裡提到這段舊事,其實是想說,他們的提法不過是拾王炳章之牙慧。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王炳章就發表《切餅與分餅》一文,批評鄧小平不懂民主,並用比喻方式闡述了社會管理最有效的民主理論。他在文中寫道:
鄧小平曾囑咐趙紫陽,搞政治改革不能搞「三權分立」那一套。鄧小平還批評過美國的「三權分立」是什麼「三個政府」,說這種形式不好,互相扯皮,沒有效率。其實,最高權力的分散與制衡,是民主制度最重要的硬件結構。缺之,就不叫民主政體。鄧小平對三權分立的批評,說明他對民主政治乃一無所知。為什麼要將權力分散開來,並加以制衡?我曾用「切餅與分餅」的比喻,把這一深奧的政治學原理,通俗地表達出來。有十個人,有一塊餅,大家分著吃。如果找一個人,他既切餅,也分餅。可能會出現什麼情況呢?他可能先把餅切成十塊,九塊是小的,一塊是大的。然後,由他一人來分。他有可能分給別人九塊小的,自己留下那塊大的。這就導致了不公平。如果將遊戲規則稍做調整,結果就大不一樣了。試想,我們找兩個人,一個專門切餅,另一個專門分餅,即把切餅與分餅的權力分開。這樣,切餅的人就想了:假如切的大小不一,分餅的又不是我,我得到最小的一塊怎麼辦?為了防止得到最小的一塊,切餅的那位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將餅切成均勻的十塊。你看,分權的結果,導致了利益公平的分配。在政府結構中,負責切餅的,即制定利益分配准則的,是立法機構。各國叫法不一,或議會,或立法院,或下院,或人民代表大會等,其職能是制定法律。執行分餅的,是行政機構,有稱總統府的,有稱國務院的,有稱內閣的,等等,其職能是執行法律。司法權獨立是另外一項特別重要的設置。假如切餅的和分餅的互相勾結,專把小塊的餅分給老百姓怎麼辦?在這種情況發生時,老百姓需要一個裁判(法官)主持公道,並有控告切餅者和分餅者的權利,讓他們交出侵佔的利益。這個裁判—法官,必須是獨立的,不受立法機構和行政機構的左右。否則,無法公正的判案。裁判機關,就是法院。法院有解釋法律的權力和審判裁決的權力。
《切餅與分餅》一文發表後,還有一個小插曲。後來曾經參與趙紫陽改革的著名政治學者嚴家其到海外後,曾經對他說:「文章寫得很好,它使我想起三年困難時期分飯的事。當時下鄉,吃大鍋飯。分飯時,大家制定了一個規則,一人一碗,選一個裝飯的。裝飯的那個人,要等每個人拿完之後,取最後的一碗。這樣,他裝飯時,就會盡量均勻。」那時,嚴家其並非政治學者,但大家已知權力分散的道理。
王炳章就此指出,「裝飯的權力在一人,分飯的權力卻不在他,而在大家。其實,中國早就知道權力分散與制衡的道理。如管理錢時,會計與出納分開,互相制衡,這是我們中國人的發明⋯⋯。所以,搞民主,不是西化。真正在中國搞過西化、俄化的,恰是中共本身,是中共從西方搬來了馬列主義,禍害了中國。」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勿忘王炳章系列#18】
王炳章用「動物權」妙論人權
早在1983年,王炳章就提出「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民運八字方針,我們昨天也介紹了王炳章關於民主制度的精湛表述,那麼,關於近年最多人關注的人權觀念,他又有什麼高見呢?
王炳章曾經講過一個故事。
1984年初,當時的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訪問美國。王炳章帶著一批民運人士到華盛頓活動,要求在中國實行民主改革,表達當代中國民主運動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訴求。在美國政府宴請趙紫陽的大廳外,除了中國民運人士示威之外,還有一批人也在吶喊請願。王炳章走過去,發現這是一批保護動物協會的人士。他們舉著「動物也要和平」、維護「動物權」的標語,抗議北京政府當時大規模殺狗的決定。
王炳章有些好奇,就問他們:什麼是動物權呢?動物權益人士說,和人類一樣,動物也有生命、生存、享受和平、免於恐懼、免於虐待等基本權利。
聽了這番回答,王炳章說他感慨萬千。因為「在我們中國,別說動物的這些權利,就是老百性的這些權利,也是毫無保障的。」
王炳章說,人權,就字面而言,就是做為一個人應享受的基本權利。聯合國的《人權宣言》中,羅列了許多項人的基本權利,如生命、人身自由與安全、追求幸福、免於恐懼、不受歧視、言論、結社、信仰、受教育、選擇生活方式、擁有私人財產、罷工、選舉、選擇政府、知的權利等等。
他指出,自由與權利兩個概念密不可分,譬如,我們說「公民有言論的自由」,也可以表述為「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公民有結社的自由」,亦可說「公民有結社自由的權利」。講「自由」時,乃針對「約束」而言,強調的是不被干涉的無拘束的狀態,強調的是個人支配自己的意志;講「權利」時,強調的是造物主賦予、由法律保障、不可剝奪的公民「權益」與「利益」。
在表述「人權」概念時,王炳章還用犯人的例子來加以說明。犯人雖然犯了罪,但他(她)仍然是人,在監獄中應當享有做人的基本人權,如吃飯的權利,睡覺的權利,不受侮辱的權利,讀書看報的權利,等等。對獄中犯人來說,沒什麼人身自由,但他做人的基本「權益」與「利益」、即基本人權應予保障。
令人痛心的是,王炳章為了爭取中國人民的更廣泛的人權,卻成了一個無法無天的中共政權下的「犯人」,而且他做人的基本「權益」與「利益」都不能得到保障。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毋忘王炳章系列#19】
王炳章:必須有思想與精神免於恐懼的自由
現代自由的概念,中國人可能有著最複雜甚至南轅北轍的理解。那麼,王炳章是怎樣看待這個最重要現代化指標之一的呢?在《中國民主革命之路》一書中,王炳章試圖跳出學術討論的圈子,把問題簡單化,通俗化,將自由大致分為四個方面來討論。
第一,思想、精神上的自由。
第二,言論及表達上的自由。
第三,行動上的自由。
第四,擺脫義務性約束和既成規範的自由,即爭取自由的自由。
先談思想與精神上的自由。自由是對拘束而言。思想與精神自由,不僅是無拘無束的思想和思考,而且是無憂無慮的思想與思考。問題看來非常簡單。其實不然。在中共專制下生活過的人,大都有過這樣的經驗:雖然你不想說什麼,也不想做什麼,但是,一旦想到中共整人的殘酷,就有一種說不出的恐懼感。其實,中共就是有意在製造這種恐懼感,並利用人們的恐懼感維持其統治。所以,所謂思想與精神自由,首先是免於恐懼的自由。
王炳章舉例指出,很多人看過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為什麼紐約那麼亂,這些北京人還捨不得紐約?他們願意在紐約艱苦地掙扎,原因之一就是享受這種精神上、思想上免於專制恐懼的自由。
在精神和思想的層面上,還有一種自由,是民主運動所要追求的,那就是免於被洗腦的自由,免於被強行灌輸某種意識形態的自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還有一條:政府不得制定國教,即不得強行向人們灌輸某種意識形態。
大家知道,中共是強行向人民灌輸思想和意識形態的,這種灌輸從幼兒園就開始了,一直到小學、中學、大學,直至工作、死亡。⋯⋯它灌輸的,是馬列毛思想。這是一種「觀念暴政」,是設置「思想牢籠」,是比肉體牢籠更可怕的東西。
因此,王炳章指出,我們要建立的民主政體,是一個開放的政體,我們要建立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人們有選擇自己思想和意識形態的自由,即免於被強行灌輸一種意識形態和一種思維模式的自由。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毋忘王炳章系列#20】
王炳章:共產黨管什麼,什麼就糟糕
昨天我們講到了關於自由,王炳章指出人們必須要有思想與精神免於恐懼的自由。但是自由並不是三言兩語而可說清,事實上,在王炳章所著的《中國民主革命之路》一書中,他以問答方式講述自由的概念,就分成了七個問題來解說,包括一,民主運動追求的自由是什麼?二,對於言論和表達自由的補充;三,行動的自由包含哪些內容?四,什麼是擺脫義務性約束和既成規範的自由?五,自由是無限的嗎?六,政府與個人自由的關係如何?七,社會整體自由度的概念。
這裡不打算全面介紹王炳章關於自由的思考,只是講一講關於行動自由方面的問題。
人們行動的自由包含哪些內容呢? 王炳章指出,行動自由很好理解,就是不受外力(主要是政府)制約、自己決定自己想幹的事,並付之行動,所謂「自由意志」支配是也。這些行動包從括衣食住行到及宗教、文化、藝術、經濟活動、環保、人權活動、政治活動等各層面。
要明瞭什麼是行動自由,看看共產黨統治下不自由的狀況,或可從反面獲得啓發。中共實行改革開放後,美國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佛里曼教授曾訪問中國,並向中共建言。遍訪大江南北之後,他說:我現在才知道什麼是極權主義——政府控制一切,一直控制到廚房與臥室。的確,中共改革開放之前,吃飯要糧票,穿衣要布票,生孩子要批准,睡覺發你避孕套。連生活細節都控制到了。文革過來的人還記得吃憶苦飯這回事。酒糠、鋸末和少許玉米面做成的團子,實在難以下嚥。可是,你必須吃。不吃,就是反革命。連吃什麼飯都要強制,而且,不吃者就會坐牢,歷史上實在罕見。改革開放前後的正反經驗表明,共產黨管什麼,什麼就糟糕;管制得愈緊,就愈糟糕。哪一項共產黨不管了,就好轉;愈放鬆,愈興旺;不管了,大興旺。這,就是自由的價值與力量。
如何由法律規定來保障呢?王炳章又指出,在憲法中,只列兩條就夠了。一條是:政府不能做法律限定之外的事,即政府不能行使法律賦予之外的任何權力;一條是:公民可以做法律限制之外的任何事情,即公民可以享受法律限制之外的任何天賦的自由與權利。因為,道理不言自明,衣食住行、結社、集會、遊行、選舉、示威、致富等等的自由與權利,甚至包括革命和推翻不良政府的權利,都是造物主賦予的,都是與生俱來的,根本用不著法律和政府的賜予,政府更無權加以干涉。這一點,應該是民主中國立法、包括制定憲法的准則。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毋忘王炳章系列#21】
中國要擺脫人治 王炳章強調「法治」
中國與現代世界的距離,最遠的可能就是法治。有人說,其中的一個原因是概念不清。對此王炳章指出,「法治,字意非常清晰,就是以法治理、以法治國。它是針對人治而言。法制(Legal System),指的是法律制度和體系,兩者不可混淆。事實上,中共在宣傳方面稱要健全「法制」,卻從不敢說要實行「法治」。中國是徒有其法,而是實行的徹底的人治。
王炳章舉例說:毛澤東曾說,他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毛澤東表達了一個徹底的人治觀。他既不需要法治(無法),也不需要神治(無天),他要的,是自己的人治:統治者凌駕於人民之上,他的話,就是法律,就是道德規範,就是最高指示,就是行動指南。如果有法律條文的話,那只是他手中整人工具。如果他認為法律(包括憲法)限制了他的行動,他或擅自改之,或擅自廢之。這就是非常典型的人治。一般而言,如果執政者的權威凌駕於法律的權威之上,不按法律規定行事,司法不能獨立,就屬於人治。
在毛時代,且不說反右、四清、文革整肅大批無辜而違法行事,連處置自己的戰友「黨和國家領導人」也不擇手段。劉少奇、陶鑄、彭德懷等,沒有起訴,沒有宣判,就被逮捕、監禁、致死。在鄧小平時代,鎮壓西單民主牆、封殺民辦刊物、「六四」血腥屠殺,都是個人權威大於法律權威的人治產物。
在鄧後幾十年來,雖然中國沒有再出現大的政治運動,但人治依然,只是程度略有差別。不料到了習近平時代,令經歷過毛澤東時代整肅的人們倒吸一口涼氣的是,習近平又接過了毛澤東絕對人治的衣鉢,凡事「一言堂」,中國人民又活在了「紅色恐怖」之中。
無數的事實表明,在人治統治下,不按法律辦事,有法比無法可能更為可怕。因為,多一條法律,等於當政者多了一把整肅異己的利劍。時至今日,建設「法治」中國已成為當務之急。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24年12月21日
原标题:全球连动救援王炳章每日一推笫三周(15日_21日)【勿忘王炳章系列#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