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象菲,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文化街派出所所长,积极参与打压翻墙访问境外网络的公民,非法拘禁,并将被拘留者强制送往精神病院,其行为充分暴露了中共利用公权力压制言论自由的本质。
中共恶吏档案信息
• 姓名: 周象菲
• 性别: 男
• 出生日期: 1980年3月2日
• 身份证号: 231025198003020312
• 联系方式: +86 15804603678 / +86 451 86221107
• 籍贯: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所在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职务: 派出所所长
• 工作单位: 哈尔滨南岗区文化街派出所
•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耀兴街252号7栋2单元1904室
罪行描述
迫害翻墙人士与言论打压
1、打击翻墙访问境外网络的用户:
周象菲积极配合南岗分局刑侦二大队,非法拘禁翻墙访问境外网络的公民。此类行动主要针对通过技术手段绕过防火墙获取境外信息的普通公民,其目标是进一步封锁言论和打压异见。
2、典型案件:
张王策因发表“不当言论”被南岗区文化街派出所拘留10天。期间,周象菲指使将张王策强制送往精神病院关押。这一行为既违背法律程序,又严重侵犯了个人自由和基本人权。
3、系统性协作与迫害:
周象菲作为派出所所长,积极配合上级单位,通过技术监控和非法拘留手段,对翻墙用户和持不同政见者进行全面打压。他的行为是中共利用公权力镇压自由言论的集中体现。
社会影响
周象菲的行为充分展示了中共如何通过基层公安力量,利用非法拘禁、精神病院关押等手段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他的迫害行动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基本权利,也进一步暴露了中共严控言论、封锁信息的专制本质。这种行为削弱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导致公民恐惧和社会矛盾加剧。
体制分析
周象菲的行为反映了中共利用公安系统打压异见和封锁言论的体制性问题。在中共的维稳逻辑下,公安系统被用作打压公民自由的工具,翻墙、言论自由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这一现象暴露了中共对自由信息流通的恐惧,以及其对异见声音的零容忍态度。
附加信息
• 被收录信息:
周象菲因其在压制翻墙和言论自由案件中的突出角色,被《中共恶吏录》永久收录,成为中共基层司法腐败与镇压自由的典型代表。
• 国际关注:
此事件已引发国际人权组织的广泛关注,多方呼吁对周象菲及相关责任人展开调查,并推动对中国网络封锁与公民自由压制问题的国际讨论。
• 行动呼吁:
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对中共网络封锁与言论打压的监督,推动对周象菲等涉案人员的法律追责,同时为翻墙用户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维护网络自由。(编辑、整理: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