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雁塔区发生一起离奇案件。民营企业陕西中孜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因招商引资与客商张海朝合作,却在装修过程中屡遭阻挠。阻拦者为陕西君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及其法人胡某玉,他们持一份被中孜公司否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试图阻止施工。
尽管多次报警,雁塔公安分局东仪路派出所明确告知这是一起民事纠纷,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但令人震惊的是,在民事案件开庭前,雁塔公安分局刑警队以“寻衅滋事罪”突然拘捕张海朝夫妇,案件性质随之急剧变化。刑事手段强行介入,令人匪夷所思。
案件初期,西安市公安局曾将此案纳入“三本账”制度处理。多级公安领导明确案件为“民事纠纷”,无违法犯罪行为。然而,公安雁塔分局政委李西安的介入使局势陡转,刑警队提级调查,并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张海朝夫妇,导致原定的民事诉讼无法顺利开庭。
更令人不安的是,张海朝的妻子透露,刑警队两名办案民警曾在无监控的房间威胁恐吓,甚至以其子女作为威胁对象,迫使其承认“有人指使装修”。这种滥用职权、施压恐吓的行为严重违背执法原则,令人质疑刑事手段介入的真正动机。
本案的背后,不仅是中孜公司和君为公司之间的普通商业纠纷,而是涉及高达数亿元的不动产利益分配。君为公司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早被中孜公司否认为虚假合同,但此合同却成为其非法侵占中孜公司资产并从中牟利的工具。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君为公司竟通过虚假合同,将部分房屋租给雁塔交警大队非法获利近千万元。而公安雁塔分局对此选择性执法,不追究虚假合同的违法性,却反而以刑事手段打压正常履行合同的客商。此举不仅阻碍了中孜公司招商引资,更暴露出公安系统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与权力滥用。
张海朝夫妇虽在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的首次审查中因“证据不足”未被批捕,但公安分局仍不罢休,改以“监视居住”继续限制二人自由。2024年2月,该案民事诉讼终于开庭,然而仅次日,雁塔公安分局再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张海朝逮捕,案件至今未决,张海朝更是被超期羁押一年有余。
在案件庭审中,法官和检察官发现事实与证据存在重大问题,但案件依然悬而未决。超期羁押不仅侵害张海朝的基本人权,更使中孜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严重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西安市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中国政府反复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但本案的处理过程显然背道而驰。公安雁塔分局滥用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严重打击了企业信心,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
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的支柱,但类似张海朝案的发生表明,某些地方政府与执法机关仍在以权谋私,侵害民企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司法不公,更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沉重打击。
我们呼吁陕西省和西安市相关部门彻查案件,纠正冤假错案,还张海朝夫妇以清白,维护中孜公司合法权益,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让民营企业安心发展。
案件的真相究竟如何?为何民事纠纷屡屡被强行“刑事化”?本案暴露的不仅是公安系统的权力滥用,更是地方法治环境的深刻问题。在国家提倡经济发展和法治保障的今天,类似案件若不纠正,谁还敢在西安投资兴业?
作者:周林
编辑: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