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引言:邢志强案暴露执法权力扩张与司法系统选择性担当的问题。“正当防卫”成警察滥用权力的挡箭牌,司法需审视权力边界,避免公众权益被侵害。
“面对一把举起的刀,不应强求防卫人做出超然冷静的反应。”这样的逻辑看似合理,却隐藏着一个危险的前提:执法者的一切行为都天然正当。邢志强案件被描述为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微言法谈公号截图
在“微言法谈”的读者来信中,案件核心被简化为“暴力抗法”的代名词,而真实争议却被刻意弱化。这种叙述不仅偏离了法治精神,更暴露了司法系统对警察权力的过度袒护。
警察权力是否需要“正当防卫”的保护?
邢志强案件背后,是警察权力扩张与公民权益缩减的真实对抗。案件的核心在于:警察是否可以在执法行为中无限放大“正当防卫”的定义?
1995年发生的枪击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29年后被重新审理,核心争议点依然存在。孟永清骑车冲卡、刀刺警察,这些行为确实需要法律评判,但邢志强是否履行了合法程序?其追击和开枪行为是否超越了合理的执法边界?这些问题被轻描淡写地掩盖在“警察履职神圣不可侵犯”的论调下。
邢志强资料照
更讽刺的是,当年邢志强的“正当防卫”认定,曾帮助其进入刑警队,而如今,这一认定却成为案件重新审理的导火索。这样的“司法担当”,究竟是在为公正负责,还是为权力护航?
司法解释:为权力开脱还是促进法治进步?
“两高”新出的袭警司法解释,被某些人视为“法治进步”,实则更像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权力扩张运动。过去,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强调的是个体自卫权,而新解释却将警察的行为正当化,不论是否存在程序瑕疵。
这让人不得不问:司法解释究竟是为法律服务,还是为权力提供“豁免权”?
昆明暴恐案中警察不敢开枪被视为“后果”,但没有人愿意承认,这是执法系统长期缺乏监督的必然产物。当警察权力不受限制,所谓的“暴力抗法”是否会沦为打压普通公民的工具?
邢志强案:时隔29年的追诉是否公正?
29年后的追诉被包装为司法正义的到来,但案件事实的缺失和证据的匮乏让这一“正义”显得脆弱。为什么当年公安局认定的正当防卫,如今被最高检核准追诉?是否存在司法系统内部的利益博弈?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追诉是否会影响更多普通民众的权益?在一个没有透明执法和司法问责的社会中,今天警察的“正当防卫”,明天可能就是普通公民的“暴力抗法”。
权力与法治:谁来监督执法者?
警察的职责是保护法律尊严,但尊严从来不是单方面的特权。当权力无限扩张,社会所承担的代价可能是难以挽回的。不论是贵州张磊案还是内蒙古邢志强案,这些事件共同指向一个事实:在中国,警察的权力边界正在被司法系统主动模糊,甚至是刻意扩张。
一个健康的法治社会,必须保证执法权力的合法性和透明性。否则,“正当防卫”将成为滥权的遮羞布,而司法也将失去公正的根基。
司法的担当:为权力护航还是守护公民?
邢志强案的重审或许是一次历史的回溯,但更重要的是,它揭示了权力和司法之间的暧昧关系。当司法系统选择性追诉、选择性定罪时,所谓的“正义”不过是权力的化妆舞会。
今天,我们不应该只关注案件的细节,更应追问一个更大的问题:司法到底是为权力服务,还是为公民利益负责?如果没有明确答案,那么,每一个公民都可能成为权力游戏的牺牲品。
作者:朱辉
编辑:钱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