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4年11月30日,辽宁沈阳维权人士庞光辉在当地被公安机关抓捕,次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刑事拘留。12月13日,沈阳市检察机关正式对其批捕。目前,庞光辉被羁押于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这已是庞光辉近年来多次因维权行动遭到拘留和刑事指控。
持续维权18年,却屡遭打压
庞光辉,男,1960年10月2日出生,辽宁沈阳大东区新东三街居民,汉族。他因未解决的劳动争议问题,坚持上访维权长达18年。然而,换来的并不是诉求的解决,而是不断的打击报复。多年来,他屡次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甚至批捕,成为地方政府维稳打压的重点对象。
2024年3月5日,庞光辉前往北京公安部上访,却在途径唐山火车站时被铁路民警以“网络通缉逃犯”的身份扣押,随后被移交至沈阳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带回沈阳。次日,他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直到4月3日,庞光辉才得以取保候审。然而,同年11月29日,庞光辉在沈阳的一处公园下象棋时,再次被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带走,并于次日刑事拘留。
屡遭拘押,罪名背后的压制手段
沈阳市公安机关对庞光辉的指控始终围绕“寻衅滋事”,这一罪名在近年来频繁被用于打压上访维权人士及异见者。12月13日,庞光辉被正式批捕后,由铁西区看守所转押至大东区看守所,目前仍在羁押中。
多年来,庞光辉的劳动争议问题始终未获解决,而地方政府采取的却是高压手段,将正常的维权行为污名化为扰乱公共秩序,试图通过刑事指控彻底压制他的声音。这种司法工具化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暴露出地方维稳手段的粗暴与滥用。
呼吁关注: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亟待制止
庞光辉的遭遇不是个例,而是众多维权人士所面临的共同困境。他们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列为重点维稳对象,却在“维稳”之名下被剥夺自由、打压诉求。这种对公民权利的粗暴侵犯,已成为中国司法与社会治理中的严重问题。
庞光辉的案件,再次凸显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缺失,以及地方政府对上访维权人士的敌视态度。在法治社会的框架下,以刑事手段打压公民表达诉求的行为不应被容忍。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持续关注此案,敦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停止对维权人士的打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