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全,前香港立法会议员、人民力量主席,因参与香港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2024年11月被判刑6年6个月,刑期至2030年。作为公开同性恋身份的议员,他的政治生涯象征了香港民主运动的多元与抗争精神。
姓名:陈志全(Raymond Chan Chi-chuen)
身份:前人民力量主席、前香港立法会议员、传媒人
罪名: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期:6年6个月(刑期至2030年)
现状:被羁押,具体地点未知
背景与事件
陈志全,1972年出生,早年就读于香港慈幼学校及慈幼英文学校,后考入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他最初投身传媒界,曾担任商业电台节目主持,凭借“快必与慢必”组合广受欢迎,随后在多家电视台、电台担任管理职务。
2007年底,他赴日本修行一年,回港后继续传媒事业。2010年,他进入政坛,参与成立“选民力量”,后加入“人民力量”并担任主席。
2012年,他当选香港立法会议员(新界东选区),成为香港首位公开同性恋身份的议员,并积极推动《性倾向歧视条例》,倡导LGBTQ+群体权益,引发争议。
民主抗争与遭遇打压
• 2014年,陈志全支持并积极参与雨伞运动,在警方清场时被捕。
• 2019年11月,他因立法会反送中修例审议期间的抗议行动,被警方预约拘捕,并两次出庭受审。
• 2021年1月6日,因参与民主派立法会初选,他被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 2024年5月30日,被判定罪名成立,同年11月19日,被判刑6年6个月,刑期至2030年。
尽管他在2021年宣布退出人民力量,并表示不再参与选举,但仍未能逃脱港府的秋后算账。
象征性的抗争者
陈志全的经历展现了香港民主运动的多元性。他从传媒人到议员,积极推动人权、性少数群体权益和民主自由。他的被捕和判刑,是中共全面镇压香港公民社会的象征,也是对香港独立政治力量的毁灭性打压。
国际社会关注
陈志全的案件引起了国际人权组织的关注。多方批评港府以国安法镇压和平参政权,并呼吁释放47人案中的所有被告。香港的政治环境已彻底改变,民主空间遭到全面封杀,异见者的生存空间被挤压至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