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民,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基层基础管理大队警官,2007年在时任杭州市国保支队长蒋晓敏授意下,伪造证据,构陷民主人士朱虞夫及其儿子朱卬入狱,并协助实施酷刑。他滥用公权力,迫害异见人士。
中共恶吏档案信息
• 姓名:毛利民
• 性别:男
• 出生日期:1973年6月8日
• 身份证号:330104197306082352
• 籍贯:杭州市
• 职务: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基层基础管理大队警官
• 警号:013434
• 联系方式:
• 手机/微信/支付宝:13505811981
• 关联人(许有英)手机/支付宝:13588494500
• 邮箱:mlm911@126.com
• 教育背景:本科
• 党派:199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 公安系统履历:
• 1995年加入公安系统
• 曾任杭州南星派出所副所长
罪行描述
构陷朱虞夫、朱卬父子入狱
毛利民在2007年接受杭州市国保支队长蒋晓敏的命令,积极参与制造伪证,构陷民主人士朱虞夫及其儿子朱卬,致其双双入狱。
1. 伪造证据,滥用司法程序
• 毛利民在案件调查中编造不实证词,制造虚假指控,为杭州市公安局对朱虞夫父子施加政治迫害提供“法律依据”。
• 朱虞夫因推动民主改革,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屡遭重判。
2. 协助酷刑虐待
• 朱虞夫在监禁期间遭受酷刑,包括长时间剥夺睡眠、暴力殴打等,毛利民对此知情并协助实施迫害。
配合中共镇压异见
毛利民不仅在朱虞夫案件中积极参与构陷,还在杭州市公安系统长期负责镇压异见者。他利用职务之便,监视、骚扰民主维权人士,是中共维稳体系中的一颗螺丝钉。
社会影响
毛利民的恶行不仅造成朱虞夫、朱卬父子遭受冤狱和酷刑,也让杭州市公安系统沦为打压民主人士的政治工具。他的行为破坏了法治,助长了中共以司法手段镇压异见者的恶劣风气。
体制分析
毛利民的行为是中共司法打压民主人士的缩影。中共利用公安系统、国保体系,通过构陷、伪证和酷刑等手段,系统性打压追求自由民主的人士。毛利民作为执行者之一,成为专制体制的帮凶。
附加信息
• 被收录信息:
毛利民因其在朱虞夫、朱卬案件中的关键角色,被《中共恶吏录》永久记录,成为中共政治迫害的典型人物。
• 国际关注:
朱虞夫案件已被国际人权组织记录,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及多个民主国家对中国政府迫害民主人士的行为表示谴责。
• 行动呼吁:
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毛利民及其上级在杭州市公安系统中的恶行,推动对相关责任人的国际法律追责,并支持中国民主人士的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