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峰,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公安局局长,直接指挥全国范围内跨省抓捕从事翻墙软件行业的人员,并实施敲诈勒索,涉案用户50余万人,非法扣押资金4000余万,成为中共网络封锁与打压自由的急先锋。
中共恶吏档案信息
• 姓名:李雪峰
• 性别:男
• 出生日期:1977年12月27日
• 身份证号:37240219771227001X
• 籍贯:山东省宁津县
• 职务: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 联系方式:
• 手机/支付宝(* 辉):13905343623
• 其他手机:13905342296(无绑定)、13931751351(无绑定)
• 邮箱:gouf123491@163.com
• 户籍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宋官屯镇晶华南路4号内254号
•教育背景:公安系统官员,博士在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银行信息:
• 光大银行 联名IC金卡:62315754660169105
• 浦发银行 贷记卡:62595833023227064
• 同户人信息:
• 姓名:刘策(女)
• 身份证号:371481199207210028
• 出生日期:1992年7月21日
•联系方式:13953407119(支付宝* * 梅)
• 邮箱:carol_1993@163.com
• 车辆信息:鲁NA1C11
• 关联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建设街1号3号楼2单元401号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宋官屯镇晶华南路4号内254号
罪行描述
主导大规模跨省抓捕翻墙用户
李雪峰作为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公安局局长,直接策划并指挥全国范围内对翻墙软件从业者的跨省抓捕行动,协助中共封锁境外信息,并以国家安全为借口打压网络自由。
1、非法追踪与跨省执法:
• 通过公安监控手段追踪翻墙软件开发者、运营者及用户,对他们实施全国范围内的非法拘捕和长时间关押。
• 受害者包括甘文威、张勋、周宇鹏、舒华等人,均因提供或使用翻墙工具而遭迫害。
2、敲诈勒索,非法扣押巨额资金:
• 通过抓捕行动,李雪峰及其团队非法扣押涉案资金4000余万元。
• 受害者在被捕后,被要求支付巨额“罚款”或“和解费”以换取释放,实则是赤裸裸的司法敲诈。
充当网络封锁的打手
李雪峰的行动是中共严密控制互联网的组成部分,他协助警方摧毁翻墙工具的开发和传播,企图让中国公民彻底与外部世界隔绝。
社会影响
李雪峰的行为导致全国50余万翻墙用户受到直接打压,进一步强化了中共对互联网的极权控制。他的敲诈勒索手段不仅使受害者蒙受经济损失,也严重侵犯了公民获取信息的基本权利。
体制分析
李雪峰的行为体现了中共利用公安系统封锁信息、压制自由的恶劣手段。他所在的公安局成为网络审查与信息封锁的打手,利用公权力进行跨省执法、敲诈勒索,进一步助长了中国法治的倒退。
附加信息
• 被收录信息:
李雪峰因其在全国范围内迫害翻墙用户、非法扣押巨额资金的行为,被《中共恶吏录》永久记录,成为中共网络封锁体系的重要执行者。
• 国际关注:
国际人权组织已开始关注中国政府对互联网自由的打压,并呼吁调查李雪峰及其团队的违法行为。
• 行动呼吁:
呼吁国际社会对中国公安系统的跨国监控和网络封锁行动进行深入调查,并推动对李雪峰等涉案官员的法律追责,以保护全球范围内的网络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