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的通报指出,毛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纪党规,包括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权钱交易、大量非法收受财物,并在干部任用等方面违规。然而,通报中特别提到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再度引发外界对中共体制内“忠诚”标准的质疑。
毛奇案所暴露的腐败问题并不鲜见,但本案措辞中反复强调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却让人难以忽视。所谓“忠诚”究竟如何界定?在中共体制下的干部们又如何被认定为“老实”?通报中称毛奇为“双面人”,不仅丧失了理想信念,还背弃初心使命,表现出严重的“忠诚缺失”。但讽刺的是,关于“忠诚老实”的批评似乎成为一种通用标签,几乎所有落马官员的通报中都包含这一表述,反映出中共内部对忠诚的模糊化处理方式。
通报提到毛奇的腐败行为包括与他人不正当性关系,却未明言是否属于权色交易或违背他人意愿的强制行为。这样的含糊措辞引发舆论疑问:为何不明确指出他的行为性质?是否涉及更深层的利益交换?这些问题在官方通报中被刻意忽略,而这种模糊的描述方式也逐渐成为中共在权力斗争中打压官员的常见手段。
令人关注的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评价本身便带有高度的主观性,甚至成为权力清除异己的工具。在毛奇案件中,这样的评价是否只是为了将其彻底打压、方便处置?“忠诚”的界定似乎并无清晰标准,这让许多人不禁怀疑,如此模糊的评判是否意在制造一种全体“不忠诚”的假象,方便当局选择性打击。
毛奇案不仅反映出中共反腐运动中对所谓“忠诚”的强调,还揭露了体制内腐败行为背后的更深层逻辑。党内的“忠诚”成了衡量官员是否合格的虚无标准,既可作为荣誉标杆,也能成为打压异己的借口。在这场“忠诚”伪命题背后,毛奇案或许只是权力斗争中的一个注脚。